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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
2019-05-24 16:45 继续教育学院 

四川省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近期进行,为确保本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9年5月27日-5月31日

二、受理地点

1、本部校区的考生到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成都工业学院第三办公区007办公室办理。

2、助学站点的考生到助学站点管理老师处办理。

三、受理要求

(一)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成绩合格(合格课程成绩查询网站:http://cx.sceea.cn;各专业考试计划查询网站:http://zk.cdtu.edu.cn),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方可提出毕业申请。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实、且信息无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认证报告》)。凡提供假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三)凡考籍个人信息不全、错误及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考生,本次毕业申请将不予受理。考生需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再次提出毕业申请。

(四)考生须确认申办毕业证书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准确无误。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毕业生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时,请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四、提交材料

(一)考生本人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交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

(二)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出示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五、申请流程

(一)考生在受理毕业申请时间内,持相关毕业申请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材料验审。

(二)管理人员初审通过后,考生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仔细核对本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与考籍上的个人信息是否一致,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考生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六、注意事项

(一)通过毕业审核并且成功完成电子注册(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的毕业生,请根据毕业申请受理点的通知要求前往领取毕业证书和当面密封的毕业生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毕业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向我校自考办进行详询,咨询电话:028-87992198。

(二)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一次性发放,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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