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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
2023-04-28 14:32 双创/继教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1. 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时间:2023年5月5日至12日(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前置学历审核)。

审核结果由系统自动匹配后实时反馈若考生在前置学历办证日期后变更了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导致与自学考试注册的不匹配或前置学历为国外学历等情况考生须进一步按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并提交至人工审核人工审核时间为515日至17日人工审核的结果为本次前置学历审核的最终结果

2. 毕业线上申请:2023年5月22日至26日。

二、规定要求

(一)申请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成绩合格;

2.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试、课程顶替、省际转考等符合规定;

5.考籍个人信息正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照片信息符合要求);

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注意事项:

1.若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在学信网上注册错误,考生须先向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待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更改正确后,再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

2.若考生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后,通过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在前置学历审核申请时,系统将自动判定为审核不通过,则考生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变更证明材料供人工审核。

(二)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须先联系我校自考办审核毕业条件,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三)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其余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四)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最终的毕业信息审核。电子注册信息在学信网成功注册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三、申请流程

1.考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并成功缴费(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申请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2.在531前,校外助学点考生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学点班主任处,校本部的考生加QQ群:769567734后,根据群通知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未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提交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

四、材料提交(纸质版)

(一)毕业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1);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后。一份复印件剪裁后粘贴附件1上,一份放入毕业登记表内);

3.毕业生登记表(单位意见栏需到目前学习工作或生活所在单位社区)填写并加盖鲜章鉴定意见必须包含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现实表现情况)。

(二)停考专业毕业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附件2);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后。一份复印件粘贴附件2上,一份放入毕业登记表内);

3.毕业生登记表(单位意见栏需到目前学习工作或生活所在单位社区)填写并加盖鲜章鉴定意见必须包含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现实表现情况)。

五、特别注意

(一)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应在管理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查询到在申请毕业的准考证号下有一条标示为“审核通过”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否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前置学历申请审核的流程,以便后续顺利提交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

(二)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我校自考办申请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三)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原毕业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四)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的申请。

另外,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可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在毕业申请受理时间内联系我校自考办。

联系人:张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87992235 028-87992198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附件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


成都工业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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